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巩义市北山口镇水地河村党支部书记张拾违规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安置小区等问题。张拾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安置小区,且将收取的安置小区购房款单独记账,用于小区建设工程支出。2015年9月,张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桥北乡葛韩庄村纵容破坏耕地和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葛韩庄村党支部纵容村民在村集体耕地上采掘取土,共违规收取取土费6.66万元,造成57.38亩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违规支出招待费8.83万元。葛韩庄村党支部书记姚振彦、党支部副书记贾银虎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会计马连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孟州市会昌办事处竹园村挪用移民专项补贴资金及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竹园村挪用20万元移民大棚专项补贴资金,用于村务开支;同时,集体土地承包金、房屋租金等共计53.37万元村集体收入未入村账,直接坐收坐支。2015年10月,竹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万令,村委委员、村会计袁景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马店村党支部原书记宁华锋、村委会主任宁松涛等人侵吞土地补偿款问题。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临时占用马店村土地108亩,宁华锋、宁松涛、村委委员宁德明、村委委员兼妇女主任王爱英等4人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村16.51亩村集体土地分配到自己及家人名下,侵吞土地补偿款共计5.9万元。宁松涛还侵吞工程附属物补偿款2000元。2015年9月,宁华锋等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河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德桥河村党支部原书记唐瑞龙、村委会原主任蔡圣林非法占有私分征地补偿款问题。唐瑞龙与蔡圣林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私分修建洛湛铁路征地补偿款10万余元,其中唐瑞龙分得4.87万余元,蔡圣林分得5.7万余元。另查,蔡圣林还非法占有另一笔征收村集体土地补偿费6337.9元。2015年11月,沱江镇党委研究,并报县纪委同意,分别给予唐瑞龙、蔡圣林开除党籍处分。唐瑞龙、蔡圣林已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刑罚。(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高沙村原村“两委”班子集体贪污征地补偿款和村集体资金问题。高沙村村委会主任黄燕强、党支部书记黄志雄以及黄鉴洲、叶燕华、梁小玲、肖树锋、肖建洪、黄耀全、梁进财等9名村干部,以发放工资补贴名义,集体贪污高沙小学场地租金等村集体财产18万元。上述9名村干部再次以发放工资补贴名义,集体贪污高沙村电站征地补偿款11.37万元。黄志雄、黄燕强、黄鉴洲、梁小玲、肖树锋、肖建洪等6名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9名村干部全部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2.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窖洋村党总支原书记彭宏华违规收取地皮款等问题。彭宏华利用担任司马浦镇窖上经联社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规划发放和补收非农建设用地面积18.95亩,收取地皮款共222万元,现未批已建。彭宏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