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可实现地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内就诊率达88%

  □本报记者 刘迅 通讯员 王芳

  昨日,记者从湖北省卫计委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就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制定五年工作目标。

  今年,湖北省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县内就诊率达88%;2017年,全省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基层首诊普遍开展,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有所缓解;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开展。

  分级诊疗试点增至41个

  分级诊疗是指由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级别疾病的治疗,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湖北省此次印发的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去年10月,湖北省28个县市区启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县市区增加到41个。各试点地区通过建立“分诊化”的就医制度,制定常见病分级诊疗目录、制定双向转诊规范、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差距(职工医保10%左右、城镇居民医保15%左右、新农合15%以上),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搭建了畅通平台。

  据初步统计,自2014年10月以来,试点地区基层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县级医院门诊量、住院人次增幅已明显减缓,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住院人次处于稳定上升态势,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0%左右。

  以宜昌市为例,2015年市内住院病人数量同比上升11.9%,乡镇卫生院住院病人数量同比上升23.4%;市外转诊率为8.5%,同比下降3%;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人次同比上升10.2%,市级医院门诊人次同比下降1.4%;市内住院患者新农合基金使用量同比增长22.3%;人均住院费用首次出现下降,患者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满意率达96%以上。

  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

  湖北省此次印发的方案中指出,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上,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

  如何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案提出,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并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

  同时,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满足患者需求。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此外,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

  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上,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等临床专科建设。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未来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此外,还将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并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门诊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