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公司部门负责人收受工程承包方金钱贿赂,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不当利益,被恩施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查实。4月15日,恩施市公安局披露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犯罪嫌疑人程某目前已被批准逮捕。
1月15日下午,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恩施某产业投资公司举报:“该公司工程造价审核部经理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方贿赂,损害本公司利益。”
接到报案后,恩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立即展开外围调查,同日正式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间,程某利用担任恩施某产业投资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的便利,帮助湖北某装饰公司获得本公司的外墙装饰工程,事后收受该公司“感谢费”5万元。
侦查中,办案民警发现,程某在2013年11月22日获得10万元。对这笔款项,办案民警查实到,2013年8月,程某所在的产业投资公司需要在开发项目建设低压配电工程。程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湖北某电力工程公司成功获取该工程项目,收受该公司“感谢费”10万元。
铁证面前,程某对自己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客户贿赂归个人所有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程某已被恩施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