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变

  1、高考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6月25日-28日,填报批次有:本科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高职高专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高职院校联办本科和技能高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8月8日-11日,填报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文理类(不含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2、分五个批次依次录取

  将招生院校划分成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批五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3、各批次全部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的志愿结构与去年基本一致,艺术本科(一)设梯度志愿模块和平行志愿模块,其他批次均设平行志愿。

  4、高考成绩发放时间是6月23日

  6月23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高考成绩采取两种方式发放:一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查询;二是通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发至中学(报名点),由中学(报名点)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发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县(市、区)招办有组织地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和统分错误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核范围。

  5、继续实施四个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通的渠道。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为省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计划,专门招收我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6、加强对特殊类型考生公示

  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重点加强对自主选拔、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加分优录考生、具备报考专项计划资格考生、艺术合格考生、高职单招等特殊类型考生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17年年底。县级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信息保留至2017年8月底。

  7、招生严格执行“30个不得”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高校应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30个不得”的招生工作禁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有关法规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 | 湖北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