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酒后无证驾驶、嫖娼、斗殴。。。。。。湖北这些干部被处分!

  恩施市纪委关于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2017年查办的部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恩施市太阳河乡太阳河居委会居民吴世明,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6月7日,吴世明酒后无证驾驶车辆,与他人重型货车碰撞。恩施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2017年1月7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吴世明开除党籍处分。

  2、恩施市龙凤镇龙凤村村民向茂银,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5月22日,向茂银在来凤县翔凤镇解放路嫖娼被公安机关查获,来凤县公安局对其给予罚款伍佰元的处罚。2017年1月5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向茂银开除党籍处分。

  3、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阳鹊坝村村民杨昌元,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8月9日,杨昌元因琐事与他人斗殴致人轻伤。恩施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2017年1月6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杨昌元开除党籍处分。

  4、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头道水村原村主任、村支部副书记谢仁良,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至2013年,谢仁良违反廉洁纪律,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29.27万元;2013年1月,谢仁良在征地拆迁补偿中,滥用职权,违规为他人支付拆迁补偿款145万元,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恩施市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7年2月15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谢仁良开除党籍处分。

  5、新塘乡中心学校退休教师黄绍林,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4月22日,黄绍林在恩施市新建街嫖娼被公安机关查获,恩施市公安局对其给予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2017年7月17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黄绍林开除党籍处分。

  6、恩施市城建监察大队原副中队长王德伟,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至2015年期间,王德伟先后两次虚构事实,骗取他人277.66万元。恩施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2017年3月20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王德伟开除党籍处分。

  7、恩施市教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仕全,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至2015年,徐仕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帀7.6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14万元。2017年5月16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徐仕全开除党籍处分。

  8、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恩施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原主任平安玉,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至2015年,平安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收受财物31万元。恩施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7年8月28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平安玉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8起典型案例,严重影响了党的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恶劣,发人深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事事处处、时时刻刻做到知行合一、表里如一;各基层党组织要不断适应形势,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既要“和风细雨抓教育”,又要“疾风骤雨抓问责”,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无论是谁、在什么工作岗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