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国家给湖北发了一笔钱,这笔钱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在深冬里,这份关怀暖心透了。

  3亿补助,关照困难群众

  12月13日,湖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列出了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情况。本次中央共给各省市地区发放补助50亿元,其中,湖北获补助3亿余元。

  这笔钱要帮助哪些困难?

  这笔3亿余元补助将专款专用,主要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看来,人民群众吃饱穿暖的问题,国家很关心,所以这笔补助,好贴心!

  关于这笔补助的发放,《通知》有严格规定!

  在发放中,地方要注意将中央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并且补助标准不得低于中央补助标准。同时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发生自然灾害不怕,国家守护你!

  国家发放资金补助,能有效降低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各类损失,起到预警作用。此外,面对自然灾害,国家和地方早已做好预警措施。当自然灾害真正来临时,你的安全,有人守护!

  2016年3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办法了最新《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简称《预案》)。《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预警响应、信息报告和发布、国家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和附则8个部分组成,十分详细地列出了需应对的问题和措施,安全感满满!

  2016年3月1日起,《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办法》指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无偿用于下列事项: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员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安全住所等基本生活救助;受灾人员的医疗救助;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受灾地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因灾损毁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