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倪兆中 朱必胜)10月27日晚,湖北省汉川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传明间酒后欲在路边小便,被某餐馆保安阻止后到该餐馆内吵闹。新京报记者今日(5日)从汉川市委宣传部获悉,刘传明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几段现场视频显示,刘传明在一家餐馆内大声吵闹,要求别人向其道歉, 当事保安李师傅向新京报记者回忆,事发当时是提醒他不要随地小便,“我就是个友情提示,也没有打,也没有骂,为什么要赔礼道歉。”

  汉川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5日下午向新京报记者发来的一份处理结果显示,10月27日晚,刘传明在汉川城区某餐馆与朋友聚会饮酒,吃完饭后尿急,到旁边公共厕所小便,发现公共厕所维修封闭不能进入,准备在附近山后一路“重庆泥鳅庄”餐馆对面小巷小便,被餐馆保安发现,刘传明与保安发生争吵。

  10月29日19时,刘传明到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市公安机关对刘传明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10月30日,汉川市人社局党组对刘传明作出停职处理。11月5日,汉川市人社局党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给予刘传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给予刘传明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