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安阳市水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黄自予为某浴池违法取水说情,接受当事人宴请,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许昌市魏都区西关办事处烤厂社区以出勤奖、半年奖、年终奖等名目向社区干部违规发放补助。社区居委会主任刘媛媛、监委会主任杨志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舞钢市武功乡初级中学将收取的餐饮公司电费、其他学校支教款作为“小金库”用于学校日常开支。时任校长王保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辉县市常村卫生院院长张兴友在中秋、春节期间接受某医药公司业务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开封市顺河区东郊乡花园社区第一村民小组组长杨智斌召开会议决定每月为组长、成员报销手机话费,杨智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十堰市竹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温建刚收送节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荆州市石首市建设局副局长杨柳滥发津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咸宁市通城县石南镇供销社主任熊兴文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恩施州利川农机机械学校校长王昌斌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武汉市汉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处长饶清和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河源市连平县审计局绩效审计中心审计员冯昌俊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汕尾市城区红草中心卫生院防疫组代理组长彭康生违规乱发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东莞市集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事员翟绍畴公款娱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湛江市人防办副主任张德军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贵港市审计局副调研员、港北区审计办事处主任李殷华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胜光,调研员刘哨凡公款旅游,陈胜光、刘哨凡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局)长韦志强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河池市宜州市发改局副局长韦德新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百色市右江区物价局局长覃仕海公款支付娱乐场所消费及购买礼品等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德阳市罗江县万安镇凯江村党支部书记张光先借学习考察之机,违反规定前往九寨沟旅游,并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遵义市习水县民化乡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乡党委原书记徐绍方(现任习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习水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乡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开勇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黔南州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管理科副科长梁祖军在检查中收受礼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黔南州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王绪德在检查中收受红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黔西南州兴义市财政局原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伍乾贵组织公款旅游,在兴义市柯沙商场服务中心违规领取报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费用被收缴。(贵州省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西安市长安区旅游局副局长吕俊涛,大操大办儿子婚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渭南市蒲城县永丰镇刘家沟村会计常春萍,大操大办外孙满月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商洛市丹凤县农业局副局长李建民,大操大办儿子婚礼,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汉中市略阳县横现河兽医站干部陈永军,大操大办乔迁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人大主席黄家山,大操大办乔迁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陕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