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甘肃省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等10个乡镇存在危旧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县住建局原局长郭宏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对县委常委、副县长于灵才进行约谈。

  2.酒泉市敦煌市郭家堡乡等6个乡镇存在危旧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市住建局纪委书记张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对时任敦煌市分管副市长李进银进行诫勉谈话。

  3.庆阳市庆城县部分乡镇虚报冒领危旧房改造资金,县住建局副局长王琳、驿马镇副镇长李养存、蔡家庙乡樊塬村党支部书记慕兴民、韦老庄村党支部书记韦德重和村主任韦积满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天水市张家川县交通局农村公路畅通工程部分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或未公开招投标,县交通局局长马建英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副局长马建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天水市张家川县房管局实施新民小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未公开招投标,县房管局局长范志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平凉市灵台县部分乡镇虚报冒领危旧房改造资金。上良乡原乡长任永成、新开乡原乡长姜毅飞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朝那镇马寨村党支部书记孟忠学、什字镇梁家咀村党支部书记王中平、星火乡和号村党支部书记周百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定西市陇西县首阳镇、巩昌镇挪用征地补偿费,首阳镇原党委书记韩德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被依法罢免县人大代表职务;首阳镇原镇长范鑫明、原副镇长杨芳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对巩昌镇党委书记王兴继、原镇长张毅进行诫勉谈话。

  8.临夏州东乡县水保局在实施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采购苗木及种子未进行政府采购,工程梯田建设项目未公开招投标,县水保局原局长马永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9.临夏州东乡县水电局实施中西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勘察设计未公开招投标,县水电局局长何德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西宁市湟源县波航乡工作人员上班期间饮酒问题。经群众举报查实,2014年12月17日,湟源县波航乡政府工作人员陈太帮、李永顺和临聘人员曹延仓、罗铭金4人工作时间在乡政府值班室饮酒,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12月29日,湟源县纪委研究决定,对陈太帮、李永顺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波航乡政府对临聘人员曹延仓、罗铭金作出严肃处理。

  2.果洛州甘德县医院违反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问题。2014年12月28日,甘德县纪委在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中发现,县医院个别车辆存在未张贴公务车辆标识等问题。2014年12月30日,甘德县纪委对县医院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3.果洛州甘德县上贡麻乡卫生院职工李积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1月2日,甘德县纪委在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中发现,上贡麻乡卫生院职工李积德值班期间擅自离岗。2015年1月2日,甘德县纪委对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4.果洛州久治县旅游局局长杨建拉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12月10日至21日,杨建拉毛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11天,在全县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月7日,久治县纪委对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5.果洛州玛多县7个单位违反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问题。2014年12月24日,玛多县纪委监察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就全县公务车辆标识张贴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委党校、县审计局、县残联、县接待办、团县委等7个单位存在公务车辆标识未张贴或张贴不规范等问题。2014年12月25日,玛多县纪委对以上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青海省纪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财政所工作人员马希会,借乔迁新居设宴,违规大操大办。利通区给予马希会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规收受的礼金上缴财政。

  2.泾源县六盘山司法所所长马继民,私自驾驶公车外出游玩。泾源县给予马继民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所长职务。(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墩麻扎镇党委书记马贤国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徐东林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和田地区和田市民宗委干部买买提吐尔逊·买提奴尔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第三师公安局副局长努尔·艾海买提参与赌博,给予其免职处理。

  2.第三师四十五团五连连长徐琦举办生日宴请,摆酒席2桌,宴请连队干部、职工21人,给予其通报批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

  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

  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中国科协机关服务局局长王志舜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2014年4月,中国科协机关服务局局长王志舜使用单位自有资金5.8万元购买购物卡,发给在职干部职工。中国科协机关纪委给予王志舜党内警告处分。

  2.中国科协咨询服务中心主任盛小列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健身卡问题。2014年2月、4月,中国科协咨询服务中心主任盛小列使用财政资金先后购买购物卡116160元、健身卡95950元,分3次发放给干部职工。中国科协机关纪委给予盛小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主任李晓亮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2014年4月,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主任李晓亮使用实有资金5.3万元购买购物卡,发给干部职工。中国科协机关纪委给予李晓亮党内警告处分。(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