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7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北京娱乐信报社原社长兼总编辑梁凤鸣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北京娱乐信报社多次使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赠送给与报社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人员,共计人民币5.25万元。经北京日报社机关党委报请北京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同意,决定给予梁凤鸣党内警告处分。

  2.北京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处处长蔡伯根公款接待问题。科技处三次安排来访人员到高档会馆、娱乐场所等进行公务接待和联谊活动,花费共计人民币1.89万元。经北京交通大学机关党委科技处党支部研究,报校纪委审批,并报校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蔡伯根党内警告处分。

  3.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卢国新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5年5月,卢国新为其女儿举办婚宴,收受参加宴请的其原任职单位工作人员礼金2.15万元。经昌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卢国新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和平区教育研究与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副主任王家栋公款送礼等问题。王家栋在兼任天津市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期间,使用公款购买超市购物卡、提货券,共计2.16万元,用于关系单位送礼、违规发放给职工。同时,王家栋还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和平区纪委给予王家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2.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崔庆喜公车私用问题。崔庆喜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西青分局党委给予崔庆喜党内警告处分。

  3.河北区房管局华海房屋置换中心主任黄涛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经黄涛同意,该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赴台湾公款旅游,花费5.2万余元。河北区房管局党委给予黄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宁河区教育教学服务中心主任王义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王义亮同意,该单位以误餐补助、差旅补助、劳动补助、端午节补助等名义,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15万余元。宁河区纪委给予王义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武清区崔黄口镇四街村村委会主任王子亮为其孙子大办满月酒问题。王子亮为其孙子大办满月酒宴54桌,收受礼金6.1万余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崔黄口镇党委给予王子亮党内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李健公款送礼问题。李健公款购买土特产品用于送节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唐山迁安市第二中学校长梁国玉等人公款旅游问题。迁安市第二中学校长梁国玉,副校长崔国军、赵助军、张玉秋借外出考察之机公款旅游,梁国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崔国军、赵助军、张玉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保定涿州市交通局运管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涿州市交通局运管站为职工缴纳住宅物业费,属变相发放津补贴,站长范爱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衡水市武邑县发改局副局长戚兰迎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戚兰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邯郸市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薛润平公车私用问题。薛润平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邢台市邢台县医院工会主席、检验科科长王国玉大办婚丧喜庆问题。王国玉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