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增检宣)因悲观厌世,一男子放火焚烧自家房屋自杀,幸被邻居及时发现报警,才未造成严重后果。增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华日前因放火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男子周某华独自带着12岁的女儿在增城生活,经营生意失败让其心生自杀念头。2014年5月30日下午,周某华到外面买了一瓶二锅头回到位于增 城市荔城街沙园中路的家中,发现因无力支付电费,家里的电已经被停了。周某华喝了一些酒后想与女儿一起死了算了,便将厨房内的煤气罐搬到杂物房内,拧开煤 气罐释放煤气,用打火机将煤气点燃引起大火,并与其女儿周某留在房间内,放任火势蔓延。父女二人后被消防人员救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周某华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