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知,4月2日上午8时,在福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晋安分局在福马路恒宇国际公园附近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国(男,38岁,湖北人),成功破获“3.31”故意伤害案。

  警方称,3月31日晚,晋安鼓山苑永辉超市附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余某国驾车冲撞并持斧头挥砍,致许某等5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人伤情较重(经医院抢救,目前暂无生命危险)。接报后,晋安分局快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将伤者及时送医救治,同时全力展开追捕工作。经过2天的不懈努力,4月2日将犯罪嫌疑人余某国抓获归案。

  经审,余某国在鼓山夜市某火锅店旁经营一烧烤摊。3月31日22时许,同样经营火锅店的许某因摊位划界问题与余某国发生争执,正在火锅店内用餐的许某的朋友许某光、许某重、许某海、薛某4人继而与余某国发生打斗,后被周边群众劝开,余某国被其妻劝返回家中。

  当日23时许,余某国在其暂住处阳台上看见许某光等人正打砸其烧烤摊,被激怒,遂下楼驾驶其停在摊位边上的用于装摊位设备的小货车,冲撞正在车前打砸烧烤摊的薛某、许某,并将两人撞倒在地,致两人轻微伤。之后,余某国下车并拿起放在车上的斧头朝许某重、许某光和许某海挥砍,致许某重受伤倒地,许某光、许某海受轻微伤。随后,余某国逃离现场。

  目前,余某国已被刑事拘留。对许某光等人打砸摊位的行为,警方将在调查后依法予以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