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近七旬的老婆婆,自以为岁数大,不会引起警察的怀疑,干起了运输毒品的勾当。记者今日从硚口检察院了解到,这位胆大的婆婆熊某,害人最终也害了自己,法院以运输毒品案罪判其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现年 67 岁的熊某,是湖北云梦人,2015 年 9 月 21 日中午,熊某与杨某联系购买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双方约定在武汉进行交易。当日 15 时许,熊某乘坐客运大巴到达位于硚口区的水厂客运站,并在该客运站门口用现金从杨某手中购得四包、净重近 200 克的冰毒,放入随身携带的纸袋里。随即,熊某返回该客运站院内,准备买票返回孝感。

  熊某自以为得计,没有想到的是由于形迹可疑她已经进入公安民警的视线,在接受民警的询问时露出了马脚,被当场抓获,其随身携带的毒品也被查获。

  熊某年近七旬,不安度晚年为何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据熊某到岸后交代说,“ 因为我是老年人,一般不会怀疑这个年龄的人会去贩毒,所以我存在侥幸心理,最终还是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随着我国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毒品犯罪隐蔽性日益增强,利用老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实施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教训十分惨痛。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即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切勿铤而走险。本案中,法院鉴于熊某具有犯罪未遂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