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孙笑天)来武汉工作,刚下火车就在网上搭讪“美女”,本以为会有一次“浪漫的回忆”,没想到跟美女喝了一壶茶和一壶红酒就花了800多元。昨天,读者小夏致电武汉晚报新闻热线反映,他遇到了“酒托”。

  小夏今年22岁,是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他在武汉找了份工作。前晚,他从黄冈老家乘火车来武汉准备上班,在武昌火车站下车后天色已晚,就在附近一家旅馆住下。躺在床上,小夏觉得无聊,就在某网络交友平台搜索附近的人,添加一位女网友为好友,并约对方见面。前晚9点多,两人在南湖恒安路见面,这位网友看上去20多岁,年轻貌美。

  随后,小夏被女子带进附近一家连名字都没有的咖啡店。女子拿过菜单就点了一个套餐,服务员端上一壶茶,一个果盘和一份小吃后,要小夏付款。“他们收了我498元。”小夏气愤回忆:“当时我就有所怀疑,但碍于面子付了钱。”

  上了茶后,该女子突然称茶是温的,她要喝凉的,并随手点了一壶红酒,这回小夏有些坐不住了,从头到尾,女子连菜单都没给他看,不知道又是什么天价。果然,酒一上来,服务员要收费988元,小夏身上已经没有这么多钱,女子见状提出由她付一部分,最终小夏再次支付了388元。

  “根本不是酒,就是水里兑了点酒精。”小夏说,两人坐了一会,女子提出要走,出门后,女子独自离去,小夏连对方的名字都没问到,就莫名花了800多元,而这800多元,是他接下来一个月的生活费。

  事后,小夏想到,自己可能遭遇了“酒托”。他致电本报,希望以他的经历提醒大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此类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