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姚传龙)昨天,67岁的李婆婆住在武汉普爱医院的病房里,今年春节,她极有可能要在病床上度过。23日上午,她因为奔跑摔伤致使身上三处骨折,而奔跑的起因是执法部门对违章占道售卖莲藕的小贩进行管理。
23日上午7点,李婆婆独自到硚口区皇金堂蔬菜批发市场买菜,在市场出口附近,看见违章占道经营的小摊点上莲藕新鲜,老人便蹲下挑选。突然,周边小贩急忙收摊,开始奔跑,居民骤然混乱。面对意外发生,老人本能的以为有事情发生。为了避免伤害,她也加入奔跑人群,由于年纪太大,老人摔倒在地不能动弹,是环卫工人看到后将老人扶起。
事后,老人被送往医院治疗,确定肩膀、膝盖、尾椎三处骨折,治疗费可能高达25万元,而众小贩的奔跑是因为避免被执法人员处罚。对此,李婆婆的女婿余先生认为,李婆婆摔倒和执法人员有间接关系。
对此,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何龙律师表示,侵权行为的认定需要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执法部门到现场,没有追赶,李婆婆摔倒和执法部门到来就没有直接关系,不能构成侵权,相反若存在追赶,李婆婆可以尝试诉讼,要求其赔偿。”何龙说,如果没有追赶则李婆婆的遭遇为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