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1月9日,湖北省政府正式发布《湖北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31日

  湖北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精神,加快推进湖北足球改革发展,根据国家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足球改革发展作为助力“健康中国”和“五个湖北”建设、实现体育强省梦的重要举措,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开创湖北足球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一)近期目标(2016-2020年)。制定湖北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调整改革省足球协会,建立全省足球协会组织管理体系。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每万人拥有05-07块足球场。全省经常参加足球运动的人数超过210万人,开展足球活动的学校达到60%以上,参加足球活动的学生达到60万人以上。力争全省有3-4家职业足球俱乐部,其中至少1家进入中超联赛,1家进入女超联赛。

  (二)中期目标(2021-2030年)。足球管理体制科学完善,每万人拥有1块足球场地,足球人口基础坚实,建成国家重要的足球人才培养和输送基地,冲击全国职业联赛、杯赛冠军,有职业俱乐部参加亚洲冠军联赛,实现足球强省目标。

  (三)远期目标(2031-2050年)。湖北足球实现全面发展,综合竞争力进入全国前列,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全社会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为建设足球强国作出湖北更大的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足球管理体制。

  1。调整改革湖北省足球协会。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稳步推进省足协调整改革工作,2016年底完成省足协与省体育局脱钩。调整改革后的省足协是具有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和公益性并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社团法人,是管理全省足球运动普及提高工作的自律机构,是代表湖北参加中国足球协会的合法机构。省足协依法独立运行,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际专业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省足球协会设立党委,由省体育局党组领导。(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省外侨办,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立健全全省足球协会管理体系。制定明确的省足协会员准入标准及管理规定,积极引导全省各地、各行业调整组建足球协会组织,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全省、层级分明、组织完备、管理高效、协作有力、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民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3。处理好湖北省足协与武汉市足协的关系。省足协要加强对武汉市足协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武汉市在全省足球改革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武汉市足协要支持和配合省足协开展工作,加快武汉市建设中国足球改革试点城市步伐,为全省足球改革发展积累经验。(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扶持发展职业足球。

  1。促进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规范管理职业足球俱乐部,充分发挥其在足球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实现俱乐部地域化和名称的非企业化。各地要创造条件,引导俱乐部在本地扎根,避免俱乐部随投资者变更而在城市间频繁迁转、缺乏稳定依托的现象,积极培育稳定的球迷群体和城市足球文化。(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优化俱乐部股权结构。实行政府、企业、个人多元投资,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及各类民间资本投资或参股组建职业足球俱乐部。鼓励各级政府以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足球场馆等资源投资入股,形成合理的投资来源结构。(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3。加强俱乐部自身建设。俱乐部要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自律管理,遵守行业规则,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要培养和引进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不断提升竞技水平。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立足长远,系统规划,努力打造品牌足球俱乐部。(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普及发展校园足球。

  1。提高校园足球普及程度。逐步扩大校园足球覆盖范围,让足球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青少年群体。将足球作为体育课程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学时比重。以扶持特色带动普及,2017年全省创建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700所,2020年发展到1300所,创建2-3个校园足球示范县(市、区),重点建设10-15所高校高水平足球队。(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建立校园足球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加快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省开展各类足球师资培训达到3000人,保证每所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都配有不少于1名专职足球教师。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强足球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完善学生运动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湖北保监局、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3。健全校园足球激励机制。制定有利于足球特色人才持续发展的优惠政策,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合理流动。对符合赛事和成绩要求的学生运动员,授予相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指导普通高校完善招生和录取办法,鼓励高校组建高水平足球队,并据此适度扩大招生规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4。促进普及提高协调发展。成立15个省级“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在普及的基础上为优秀青少年足球人才搭建提高平台。推行校园足球特聘讲师制度,有计划选派专业教练下基层支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选送更多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到足球发达国家接受培训。(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外侨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放手发展社会足球。

  1。转变社会足球管理方式。进一步转变职能,积极为各类足球赛事活动举办提供服务和指导。加强足球社会组织建设,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凡适合由足球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都交由足球社会组织承担。(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民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2。扩大足球运动群众基础。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推动社会足球发展。鼓励成立社区足球队和社区足球组织,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提供足球教练指导,不断提高足球运动的群众参与度。(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民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