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常凤:以前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心里很慌张。
新京报:第一次作案是什么时间?
姚常凤:在浙江那一次。
新京报:那时候你多大年龄?
姚常凤:差不多20岁。
新京报:在浙江新昌那一次为什么作案?
姚常凤:想强奸那个小女孩。
新京报:多大的孩子?
姚常凤:10岁左右。
新京报:那后来为什么把一个小男孩和那个小女孩一起伤害了呢?
姚常凤:因为小男孩在喊,怕他们告密。
新京报:怎么伤害的?
姚常凤:男孩用菜刀,他家里的菜刀,女孩用凳子,这么高(两手比划)。
“藏匿深山,没吃的就喝水、吃野果”
新京报:在浙江新昌作案后去了哪里呢?
姚常凤:作完案,坐公交车去了新昌县城,后来到一个镇上,有山就跑到了山里了。在山里。头几天没有吃的,没吃的就喝水、吃野果。
新京报:那后来怎么又从浙江跑道湖南龙山了呢?
姚凤常:就想到离老家近一点。
新京报:你怎么找到路的?
姚常凤:开始是找了一个地图,跟着地图走。有时候坐车,有时候走路。走半天休息半天。晚上住桥下面,没有人住的地方。
新京报:在龙山呆了多久?
姚常凤:一年。在城郊的位置。
“看女孩落单才下手”
新京报:在湖南龙山,你又伤害了一个女孩?
姚常凤: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当时想对她强奸。
新京报:你怎么把她伤害的?
姚常凤:我当时身边有刀,用一个水果刀害了。把尸体藏在一个坟里,在一个沟渠旁边,然后我就跑了。
新京报:你为什么三次都选择未成年的小女孩作案?
姚常凤:不知道,就是看她们落单才下手,不落单是没有机会的。
新京报:你没有刻意选择这样的作案对象?
姚常凤:没有,只是看他们落单就有这么想法,没落单就没有这个想法了。
感觉害了人无所谓
新京报:你对你伤害过的人会有悔意吗?
姚常凤:这个不知道。
新京报:感觉伤害了他们也无所谓?
姚常凤:(点头)
新京报:你看到过自己的通缉令吗?
姚常凤:在浙江作案后没有看到,第二次在龙山那次后看到了。
新京报:从2011年在浙江新昌作案以后,你逃了多少地方?
姚常凤:大概就是从浙江到家乡,沿着这条线走。
新京报:你逃亡中主要依靠什么交通工具,吃住怎么解决?
姚常凤:主要是骑自行车,从浙江逃出来的时候身上有钱,有时候捡瓶子卖钱,我没有住过旅馆,晚上住山洞、桥下面和没有人的房子。我野外生存能力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