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硚口区汉正街旌德社区居民存在高空抛物问题。汉正街从2013年开始探索高空抛物治理之策,在宣传教育、取证、处罚三个环节下功夫,做到耐心细致收集群众意见,持续不断宣传教育,依法依规取证、文明有礼处罚。高空抛物现象宣传进社区、进楼栋、进家庭工作举措已落实,驻街城管执法中队也邀请居民代表、社区书记、网格长、门栋组长共同参与,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强化处罚宣传,增强居民群众法律法规意识。2015年4月街城管办配置2套监控设备,在全街范围内流动取证,并在取得有效证据后对行为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罚,相关部门已履行了工作职责。

  10、硚口区利济北路轻轨站人行天桥雨天桥面渍水问题。硚口区利济北路轻轨站人行天桥系武商集团物业管理公司自行建造管理,针对雨天桥面渍水问题,武汉市文明办正在协调武商物业管理公司拿出整改措施。

  11、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软件园东路油烟弥漫、环境脏乱、占道经营严重等问题。关东街长城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郭俊华,未能认真履行辖区内城市管理职责,对软件园东路环境脏乱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关东街城管执法中队副中队长皮超未对软件园东路出店经营等问题实行有效管控,对软件园东路出店经营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关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副处级干部李选锋,对软件园东路城市综合管理问题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12、青山区旅大街三弓路到建一路路段出店经营问题。红卫路街城管执法中队协管员王霆,作为一线工作的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能力欠缺,对旅大街出店经营的问题,履职不够,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致使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辞退处理;红卫路街城管执法中队协管员柳骏,作为一线工作的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能力欠缺,对旅大街出店经营的问题,履职不够,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致使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辞退处理;红卫路街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王克跃,对全队工作指挥调度不够,没有有力指挥调度中队人员对旅大街出店经营问题执法管理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红卫路街城管执法中队分队长杨行安,对旅大街出店经营问题的处理,措施不力,执法管理不到位,致使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拟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红卫路街城管科负责人戴宏浩,工作不深入,对街城管中队日常工作指导调度不力,没有有力督促城管中队对旅大街出店经营问题执法管理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红卫路街办事处副调研员陈泰兴,分管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工作不深入,对街道城管工作指挥调度不力,没有督促街城管科、城管中队对旅大街出店经营问题执法管理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13、青山区建设十路旁的天兴洲大桥公园休闲长凳、垃圾桶、栈桥护栏损毁严重等问题。公园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由大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大坤园林公司负责。2014年以来区园林局针对公园养护管理力度不足等问题,反复多次到桥南公园进行巡查督办,下达了书面工作函及督办单,并向市园林局处反映有关情况,7月6日市绿委办针对桥南公园的问题向大桥实业集团下达了督办函,要求限期整改。

  14、东西湖区革新大道华星花园小区门口出店经营、执法部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该夜市路段负责人长青街城管执法二中队副队长(中队负责人)李召亮在夜市管理中工作安排不到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15、东西湖区博大花园抛洒装修垃圾问题。5月28日,该高空抛物行为发生在该小区六栋二单元,系装修工人将装修垃圾从3楼楼梯口直接向下抛撒,6月1日区城管委接到市城管委转发的关于该高空抛物行为投诉视频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向相关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违法通知书》、《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即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并处50元罚款。

  16、东西湖区东吴大道新天地网吧吸烟现象普遍问题。吴家山街派出所社区民警易连成对新天地网吧巡查工作不认真不细致,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开展的专项抽查有一定欠缺,频次不够,处罚人数偏少,区公安分局办公室副主任兼网安大队负责人聂圣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17、洪山区虎泉、华师东门一带存在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18、洪山区虎泉街冰点网吧和聚朋网吧吸烟现象普遍等问题。管片民警对网吧日常巡查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网吧吸烟问题,拟对直接责任人聚朋网吧责任区民警潘远华、冰点网吧责任区民警张家富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扣发当月效绩工资;卓刀泉街派出所副所长陈耀林对分管范围内的禁烟工作查处不力,拟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卓刀泉街派出所所长王小国对依法查处网吧吸烟工作日常督导不力,拟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19、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纱帽农产品市场存在占道经营、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武汉经济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队员张栋作为执法人员不能严格执法,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处理;执法大队第一中队中队长高建雄作为当日值班负责人,未能履行好工作职责,疏于日常管理,造成装载玉米、西瓜的农用车占据着门前马路上车道,工作存在失职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值班人员翟峰、李博作为市场管理员不能严格管理,未能履行好工作职责,负有直接责任,给予二人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办公室主任涂光耀作为当日值班负责人,未能履行好工作职责,疏于日常管理,造成市场内环境脏乱差,垃圾桶随处摆放,工作存在失职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20、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育才路上奇网吧有未成年人上网、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问题。该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21、武汉化工区绿色路和绿色中路之间的挽月中学等多家单位门口尘土飞扬,灰渣污染严重等问题。化工投公司对道路维修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王建韬作为项目责任人,未能履行相关职责,对道路维修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冷水井路道路管理不到位,清扫保洁工作力度不强,区城管局渣土办负责人郑钰雷对渣土车运输中漏撒造成路面尘土飞扬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冷水井路属于乡村道路(路面狭窄、基础较差),青山区21号公路全封闭施工后,周边企业物流货车通行该路段较往年大幅增加,车辆颠簸易造成灰渣轻微漏洒。但此条道路还处在质保期内,管理权限未移交,区交通大队主动开展了大量交通整治工作,车辆超载、超限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不存在问责情形。

  22、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雁中路附近的后街一条美食街垃圾场长期清理不及时、执法部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环卫工作的主任李正兴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区城乡工作办事处调研员张四艳协调工作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23、黄陂区从共和巷到民安街路段的前川大道路面破损严重、环境脏乱差、商贩随意出店、占道经营等问题。黄陂区环卫服务中心前川清扫所路段长陈爱珍对前川大道“老三街”清扫工作监管不力,给予其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前川街民安社区居委会和康乐社区居委会包点包片责任人张剑贞和郭振华(事业编制)未落实包点包片责任制,对二人作出政纪立案调查;区城管委督查大队四中队原中队长张晓明(事业编制)未及时对“老三街”违规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查处,对其作出政纪立案调查;区南门工商所所长罗建平未对辖区无设施集贸市场(露天菜市场)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给予其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24、蔡甸区新农街梦缘网吧多人没带身份证上网和汉阳大街新点网吧吸烟现象等问题。新农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陈重华,对辖区内网吧吸烟、不实名登记的问题监管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新农派出所分管副所长郑新平,对辖区网吧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督促不到位,负有监管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新农派出所所长周群利,对辖区网吧监管工作及相关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25、25、江岸区二七路,武昌区首义路、张之洞路(省人民医院)、沿江大道,江汉区万松园雪松路,青山区工业一路电话亭缺乏维护等4个问题问题。公用电话亭责任单位为武汉电信公司,市文明办已向该公司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认真整改。目前,武汉电信公司对涉及路段公用电话亭开展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和维护,同时每周将对各路段电话亭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解决。

  26、武汉火车站北3出口存在兔子揽客问题。武汉火车站站区办北出口岗位三位协管员袁真传、陈金国、陈正江虽然在岗,但存在未管理、不作为的现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予以开除处理;当班带队执法队员曾睿智存在带队管理上的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当班大队领导(兼二中队中队长)许明华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

  27、市民被狗伤害、犬类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等问题。针对电视问政曝光狗患问题,武汉市文明办已向市公安局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市公安局认真整改。目前,武汉市公安局已采取措施,积极整改。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28、汉口火车站站前广场、武昌火车站西出站口、江汉区发展大道金家墩存在兔子揽客问题,以及江岸区新荣客运站存在兔子揽客、的士拒载与拼客、站内值班人员缺岗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