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治庸问责办就2015武汉电视问政第六场所曝光34个问题,对16个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函,责令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完成调查、整改和问责工作。目前,认定17个问题存在问责情形,61名相关人员受到问责处理,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55人;给予纪律处分7人,组织处理54人。余下6个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1、江岸区三眼桥菜市场附近一处民房卖活禽问题。江岸区工商局花桥工商所对售买活禽监管不力、督促落实不到位,给予区工商局花桥工商所干部刘涛责令书面检查处理,给予花桥工商所副主任科员王学诫勉谈话处理,给予花桥工商所所长陆军通报批评处理。区食药监局花桥食药监所对售买活禽监管不力、督促落实不到位,给予花桥食药监所管段干部李俊责令书面检查处理,给予花桥食药监所所长、直接分管负责人周伟通报批评处理。
2、武昌区徐家棚鹏豪生鲜市场后面民房买卖活禽,工商城管执法不到位问题。武昌区工商局徐家棚工商所对该市场及周边负有主要监督管理职责,徐家棚工商所协管员朱加智履职不到位,负直接责任,给予其辞退处理;徐家棚工商所所长陈戎对该处管段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区食药监局徐家棚所对该市场及周边负有配合监督管理职责,徐家棚所网格员孙科,系直接责任人,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区食药监局徐家棚所所长、直接分管责任人彭卫民日常管理有疏漏,管理不到位,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3、江汉区前进二路菜市场内摊位上公开售卖活禽问题。江汉区工商局第二工商所管理员徐庆九,未正确履行查处违规销售和宰杀活禽行为的工作职责,对前进二路菜市场活禽销售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第二工商所副所长郝斌,未正确履行分管工作职责,指导、督促查处活禽销售行为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第二工商所所长曾伟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前进二路菜市场活禽销售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4、江汉区燕马社区存在居民高空抛物问题。前进街城管科及燕马社区,针对对高空抛物现象,从教育、清理、志愿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前进街城管执法中队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具体实施部门,针对对高空抛物现象,从法规教育、执法处置、善后处理也做了大量工作,履行了工作职责。
5、江夏区东港街菜市场、垃圾遍地、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问题。江夏区城管委作为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的主管部门,监管不够有力,作风不深入,蔡丽霞、王小梅作为具体负责东港街菜市场环境卫生工作的督办员,负责直接责任,拟给予其留用察看1个月处理;区城管委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丹,作为纸坊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巡查督办单位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拟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区城管委副主任、区市容环卫中心常务副主任郭远东作为分管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负有领导责任,拟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青龙村作为环境卫生的具体管理单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拟给予青龙村具体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的村委委员桂传新党内警告处分,拟给予青龙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肖廷华责令书面检查处理。纸坊街道办事处作为东港街菜市场的责任单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拟给予纸坊街道办事处责令书面检查。
江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部门,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巡查过程中,对群众的饮食安全不够关心,工作不够细致,对发现无证照的问题,即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也没有移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拟给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龙所通报批评处理。
6、汉阳区桥西社区马路市场、摊点占道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汉阳区二桥街桥西社区党委书记、主任付漠英,对服务社在无文件依据和相关收费证件的情况下收取摊贩费用的问题,未及时进行制止,日常管理严重缺失,对桥西社区内部过道上摊点占道经营长期存在的问题负直接责任,拟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二桥街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张明义,未督促相关社区做好辖区内民办非企业单位日常管理的工作职责,工作指导和监管力度不够,对桥西社区服务社违规收取摊贩费用的问题应负领导责任,拟对给予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处理;二桥街城管科副主任科员郑浩,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桥西社区内部过道上摊点占道经营长期存在的情况下,默许服务社所谓“物业收费管理”模式,对辖区内占道经营问题的日常监管存在缺失,对桥西社区内部过道上摊点占道经营长期存在的问题有领导责任,拟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二桥街办事处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吴农平,在桥西社区内部过道上摊点占道经营长期存在的情况下,默许服务社所谓“物业收费管理”模式,未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对桥西社区内部过道上摊点占道经营长期存在的问题负领导责任,拟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7、汉阳区王家湾世纪龙城小区和江景园小区高空抛物伤人等问题。相关街道(管委会)、社区和物业公司能履行宣传责任,在小区内就高空抛物问题进行密集宣传,并有一定应对手段。事情发生后,街道(管委会)及社区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并配合公安部门收集证据,到医院看望伤者,慰问家属,相关单位已履行了工作职责。
8、硚口区简易新村48号楼下马路市场依法取缔后仍继续经营问题。韩家墩街城管协管队员许刚作为现场管理人员负有直接责任,拟给予其辞退处理;街城管办负责本市场的工作人员余增武作为该区域的管理者负有直接责任,拟给予其辞退处理;驻街城管执法中队队长廖小华负有领导责任,拟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街办事处副主任熊建明作为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负有领导责任,拟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