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纪委公开通报两起同城吃请、工作日午餐饮酒典型问题。

  两起典型问题分别是:武汉大学2015年7月,同城接待武汉理工大学一行7人,花费1394元;接待湖北大学一行6人,花费545元。十堰市茅箭区委办公室2014年9月28日,公务接待工作日午餐饮酒。

  两起典型问题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予以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问责,受到党纪处理、处分。

  让违规吃请从“不敢”变为“不想”

  在各级强力正风肃纪的情况下,至今还有少数干部仿佛“还生活在十八大以前”,仍然无视各级禁止违规吃请的纪律,抱着侥幸的心理,明里暗里过“酒瘾”。

  对这样的干部,光是严肃查处、“猛击一掌”还不足以让他彻底醒来。违规吃请必须从“不敢”向“不想”转变。

  要实现这一转变,就必须有长远的措施。首先,应下大力气加强干部思想建设,引导他们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其次,用严格的财务制度、考核制度等来遏止官员的“酒瘾”。还要健全监督机制,不是仅让纪委单打独斗,而是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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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省委出台《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严肃工作纪律,除外事和对外商务活动外,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大力加强生活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和防止奢侈浪费、情趣不健康等倾向性问题。严禁同城吃请,各部门、单位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2013年1月,《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重申了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