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黄陂区血源管理站违规购买并发放商业预付卡,区血源管理站财会人员吴钰娟(事业单位人员)受到警告处分;该站负责人段虹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武汉市汉阳区环保局监察大队临时聘用司机程翔公车私用,该大队大队长胡国华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武汉市新洲区辛冲街社区居委会主任张文廷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武汉市汉南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培训中心副主任程国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城管所干部黄蓓违规邀请本单位同事参加自己婚礼,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