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雪 通讯员江纪宣 段晨晨)昨从江岸区纪委获悉,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宣传经费,为职工发放加班费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8岁的林某1990年入党,2013年1月任某街道综治办副主任,2015年2月起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办案人员介绍,2014年7月至11月,林某违反该区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社区化工作宣传经费的使用规定,在未制作宣传品的情况下,安排综治办的张某某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每月套取烟草社区化工作宣传经费1600元,共计套取现金8000元,除去缴纳开发票的税款480元,林某未经请示报告,擅自将7520元用于街道综治办发放加班费、节日慰问费和安排误餐等开支。

  “林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虚开发票套取烟草工作宣传经费,用于发放福利,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全部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办案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