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四、列席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