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12月13日电 近日,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一教师应邀参加校外教研活动中,将小学音乐教师在学校中的地位比喻为“夜壶”,引发网友热议。对此,12月12日,该院召开教职工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大会,对该教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决定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干部选拔、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执行期限为24个月。

  近日,有网友在论坛上发帖称,12月4日,华中师范大学一甘姓教师在武汉举行的一场音乐教研活动中,因与一提问教师意见发生分歧,称小学音乐教师如不主动跟上科技潮流,在学校没有地位是活该,并作出前述类比。发帖人称 “基层音乐教师每周20多节课,非常辛苦,这名教师如此粗暴对待基层音乐教师,是否具备基本素质和教养。”后甘姓教师在与会教师交流群内道歉称,自己太心急说了不恰当的话,向教师们道歉并恳请原谅。

  对此,12月12日,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有关负责同志宣读了对甘姓教师的处理决定。该学院负责人表示,全院教职员工要引以为戒,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