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名红通”犯罪嫌疑人徐进贪污、受贿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一审宣判

  2021年11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百名红通”犯罪嫌疑人徐进贪污、受贿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裁定没收武汉市黄陂区滠口渔场780.6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徐进受贿所得的8套房产、3个车位及1辆奥迪轿车。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7年,犯罪嫌疑人徐进利用担任武汉市黄陂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指使有关人员通过虚设土地平整工程、伪造相关工程材料等方式骗取国有资金人民币1.9793亿元,用于支付他人实际控制公司获取的780.6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2006年至2009年,徐进利用担任武汉市黄陂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在土地出让、商业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10月至2011年5月,徐进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381万余元、港元8887万余元、美元255万余元。其中部分款项用于购买8套房产、3个车位及1辆奥迪轿车。部分款项汇入徐进指定的其亲属及关系人在境外的账户。徐进于2011年5月19日逃匿境外,至今不到案。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徐进实施了贪污、受贿犯罪,被通缉一年后不到案,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徐进的违法所得,依法应当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

  武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约20人旁听了庭审。

  此案于2011年11月2日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5月9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对徐进决定逮捕。2011年12月23日,徐进被湖北省公安厅列为上网追逃人员。2012年7月5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徐进发布红色通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此案由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2019年5月27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没收犯罪嫌疑人徐进贪污、受贿违法所得申请。2021年8月2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徐进贪污、受贿违法所得没收一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申请。此次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全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