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省纪委通报3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武汉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7年春节期间,武汉市蔡甸区数字网络中心侏儒服务部副主任韩勇,先后两次驾驶公车带着亲友前往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办私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7年春节期间,武汉市江岸区堤角公园管理处未采取有效措施对车辆实施监管,致使该处司机杨明庆先后两次公车私用。该处办公室负责人王芳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主任罗其胜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杨明庆受到辞退处理。

  3、2017年春节期间,武汉市第八医院办公室未认真执行院公车管理规定,致使门卫谌文喜公车私用。该院办公室负责人、司机班班长万欢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院长甘学军负有领导责任,受到提醒谈话处理。谌文喜受到辞退处理。

  4、2017年1月1日,武汉市蔡甸区民爆公司支部委员张曦,驾驶公车到索河仓库开展检查工作后,去市内办理个人私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矿管总站负责人王远平负有领导责任,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5、2016年春节、端午节期间,湖北红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蔡保同,先后三次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公司办公室主任喻丹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2016年3月22日,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办公室后勤工作负责人徐伟斌,用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宜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宜都市松木坪镇松木坪中学总务处主任徐圣忠,在操办儿子婚宴期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枝江市顾家店镇财政所所长余昌平,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党政办副主任黄萍,违规公款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荆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松滋市文物局原局长、博物馆原党支部书记、原馆长贺小华因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政纪处分正在按相关程序办理。

  2。洪湖市大沙湖管理区庙后垸办事处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彭学文违规操办儿子入伍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3。公安县孟家溪镇石牌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李凡平默认妻子违规操办儿子生日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该村党支部书记李景清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局工程技术科副科长杨毅公车私用,违规停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监利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原副局长彭庆武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孝感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1、孝感市地税局临峰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何东方,违规公款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汉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为干部家属体检、为干部购置服装,违规定额报销租车费用,人防办主任冯峻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应城市城中工商所所长郑伟春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云梦县道桥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蔡晓东,私自驾驶公车送侄子上幼儿园,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黄冈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红安县七里坪镇长塘边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全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村会计赵治刚、村委会副主任赵党洲、村妇女委员黄足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英山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违规发放津补贴,该站党支部书记胡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武穴市装饰办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市装饰办党支部书记、主任张广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随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随州高新区淅河镇工作人员陈进,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随州市曾都区府河镇麦林岗村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并向他人赠送礼品礼金,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程学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广水市住房保障事务管理中心超标准发放交通补贴,该中心原主任谭志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天门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天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办公室主任张社林,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门市城市管理竟陵规划执法分局二中队原副中队长黄立波,擅自驾驶规划执法车在城区闲逛,违规在公共场所停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副中队长职务。

  3。天门市岳口镇青华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万波,违规操办儿子入伍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耀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应成,违规操办母亲丧事,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天门市拖市镇拖市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陈才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天门市马湾镇侨光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该校校长彭志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天门市实验初中副校长何士兵,违规同城吃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