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见母亲在家中与同村男子偷情,儿子又气又恼,持刀将母亲情人捅死,随后服毒自杀未遂自首。

  近日,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勇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钓鱼后回家 撞见母亲与同村男子偷情

  25岁的勇子是远安人,中专毕业后,常年在外打工,2013年回到家乡工作。

  去年3月13日,单位放了假,勇子回家休息几天,3月16日下午,勇子外出钓鱼后回家,见火笼屋里有人来过,电视机也开着,叫了一下没人应答,就打算到客房找点东西吃。

  推开客房门的瞬间,勇子看到,同村男子田某正站在窗户边整理衣服,母亲衣衫不整的坐在床上。勇子当时就懵了,愤而摔门找斧头,找了一圈没找着,独自跑到屋外空地上蹲下哭了起来。

  不一会,勇子的父亲回来了,因担心脾气不好的父亲知道此事后想不开,勇子没有道出实情。

  随后,勇子质问母亲,是何时与田某好上的,母亲说,5年前,勇子的父亲在外地打工,很少回家,她长期一人在家,就和田某好上了。

  上门去算账 两人约定三天后给个说法

  又气又恼的勇子认为,如果父亲发现被戴了绿帽子,肯定会杀了田某和母亲,到时自己的家就完了,应当由自己来处理此事比较好。

  当天下午5点,勇子在家里拿了把匕首,去找田某算账。

  勇子问田某,“打算怎么解决此事?”田某称,“这次是我的不对,争取下次不再犯了。”

  勇子十分恼火,“什么叫争取不再犯了?”并拿出匕首指着田某称,如果不给个明确的说法,就要了他的命。

  因担心被别人听见影响不好,两人找了个偏僻的地方继续“谈判”,勇子称,给田某3天时间,如果给不出个稳妥的说法,就与他同归于尽。

  几刀捅死人 服毒自杀未遂打电话自首

  3天后,勇子在小卖部买了两瓶农药,并写了封遗书,把当天看到的一切,对弟弟的担心,和一些没有处理的事情都写上了,随后就拿着农药去找田某了。

  勇子给田某打电话称,尽快赶到约定的地方,并带上笔和纸写“保证书”。

  田某到达后,勇子称,写“保证书”要写到他满意为止,否则就没有活路。

  田某写下了“保证书”三个字,对勇子说,“如果我写了保证书后,在外面听到一些风言风语,你以后就小心点。”

  此话一出,勇子被惹怒了,拔出身上的匕首,朝田某的胸腹部及背部连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

  之后,勇子在杀人现场喝下了一瓶农药,并用匕首割腕,结果把刀把折断了,过了一个多小时,也没见毒性发作。

  勇子当即给父亲打了个电话,称自己杀人了,随后报警并返回家中等候。

  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勇子家中,发现他身上有大片血迹,随即将其控制。在询问过程中,得知勇子已喝下农药,立即将他送往医院抢救。

  一审判无期 辩护人提出被害人有过错

  去年10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勇子的辩护人提出,在案件的起因上,被害人有一定过错,案发后勇子能向公安机关投案,有自首情节,并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其家人能积极对被害人家人给予一定赔偿,要求对勇子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上述辩护意见。

  法院审理后认为,勇子为泄愤杀死田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被告人勇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勇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承办法官称,此案中的被告人正值青春年华,因知道母亲奸情后,不是选择跟母亲一起去面对和解决事情,而是用了十分极端的方式结束了对方的生命。本想着是为父亲出气,为整个家庭着想,却用了错的方法。法官建议,在处理此种家庭纠纷时,应平和冷静的对待,那样才是真正的担当家庭责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