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利用色情服务网站,4天骗取他人钱财4.7万元。昨悉,东西湖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3人分别判刑8个月到2年3个月不等。

  2013年12月罗某找人制作色情服务网站,随后拉拢弟弟和妹夫,发布提供色情服务的虚假信息实施诈骗。12月31日晚,贾某“上钩”,支付定金200元。罗某又以“小姐”担心人身安全为由,让贾某汇保证金1000元,说是事后再归还,贾某照付。

  2014年1月6日,警方在吴家山街将提取赃款的蒋某抓获。一个多月后,罗某和其弟弟向公安机关投案。

  据法院查明,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3日,罗某等人诈骗得手13次,骗取受害人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