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之痛”:别被“面子”冲昏头

  律师:担保风险太大,弄清担保种类、方法才能合理将损失降到最低

  兄弟义气,豪气担保30万借款

  小秦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虽然并不算富裕,但经过父母和自己的勤劳工作,总算在宜昌买下了一套房子,成家生子,小日子过得十分幸福,小秦的父母也享受着含饴弄孙的快乐。

  2013年,小秦认识了两个新朋友强子和阿涛,因为兴趣相投,三人相处得十分愉快,经常一起出去聊天、吃饭,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2013年下半年,强子家出了点事,想找阿涛借钱,可是阿涛却露出了为难的样子。

  在兄弟义气下,小秦答应强子帮他担保,在他向阿涛借钱的借条上作为担保人,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按下了手印,承诺如果强子没有按期还款,自己会承担全部的本息还款责任。面对小秦的仗义,强子感激不已,不住地向其表示感谢,声称一定不会让他为难。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强子绝口不提还钱的事情,小秦则碍于朋友情面,也不好意思多问,只能侧面提一下,却总是被强子岔开话题。到了2013年底,小秦突然发现,自己联系不上强子了。多方打听后小秦才知道,强子早在一个月前便离开了宜昌,至于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2014年中旬,还款日期到了,四处找不到强子的阿涛来到小秦家,拿着当初担保的借条,要求小秦连本带息还钱。小秦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月薪才3000元左右,加上买了房子又装修,家里早已没了积蓄,去哪儿弄这么多钱还给阿涛?小秦陷入了深深的恐惧之中,每每电话响起,都会害怕是催债的电话。

  “损友”出逃,还款逼散幸福家庭

  2014年9月,小秦踏上了寻找强子的道路,并在2个月后查到了强子的踪迹,找到了他。在将强子带回宜昌并交给阿涛后,小秦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总算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令小秦没有想到的是,强子回到宜昌不到一个星期后,再次离开了宜昌,这一次,他断了所有的线索,连寻找都无从下手。阿涛再次找到小秦,要求小秦还钱。小秦气愤不已:“我不是把人给你找回来了吗?那你就应该找他要钱啊,他现在跑了就不关我的事儿了,你去找他!”阿涛拿出当初的借条:“白纸黑字写着你的名字,按着你的手印,他没有还钱,到了时间就该你还!”

  小秦和阿涛发生了争执,言语间再没留半点情面,昔日的兄弟情分也荡然无存。为了要钱,阿涛屡次上门要债,甚至闹到了小秦的单位,让小秦工作和家庭都不得安宁,秦妻害怕影响孩子的安全,责怪小秦不该担保,与他屡屡发生矛盾。最终,秦妻向小秦提出离婚,孩子由自己抚养。

  离婚后的小秦每每想到当初的担保,便后悔不已。原本的幸福生活早已消失殆尽。如今年迈的父母为了他的债务四处奔波,寻找强子的踪迹,妻子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自己几个月都见不着孩子一面,公司因为他被要债而影响工作的事情几次劝其离职,一系列的问题远远超出了他签字担保时所能想象的后果。最终,小秦带着双亲搬离了温暖的家,决定卖掉房子还债,只求能有片刻安宁。“如果当初知道会是这样,他说什么都不会签字的。”说起儿子的事情,小秦的母亲吴女士忍不住流泪。

  众说纷纭,市民对其评价各异

  然而,因担保而陷入困境的远不止小秦一人,而让自己深陷担保困局的往往是碍于情面,被自己的“面子”冲昏了头。

  记者从各地法院获悉,每年因担保问题发生的法律官司并不少,在日常的法律咨询会中,咨询担保问题的市民也很多。其中,因为担保而离婚、破产的大有人在,究其原因,除了义气使然,还有很多人不知道担保的风险所在。

  那么,市民是如何理解担保的呢?记者在滨江公园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发现,不同年龄层的市民对于担保有着不同的理解。20位被采访的市民中,20岁到35岁之间的市民有6位,其中5位认为,只要是关系铁、可以信任的朋友,帮其担保也无妨。“这么好的关系,人家开了口求你帮忙,拒绝的话我是不可能说得出口的。”面对记者的询问,27岁的谢先生几乎没有思考便脱口而出。而36岁到46岁之间的市民有9位,其中2人认同谢先生的观点,7位认为担保还是应该谨慎。42岁的林先生表示,担保风险太大,如果不是铁关系,应该不会担保,当然,数额也很重要,如果数额不大,还是可以担保,但如果数额太大,即使得罪人也会慎重考虑。而5位46岁以上的市民则一致认为,无论关系亲疏、数额多少,都绝对不会帮别人担保。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女性在担保问题上几乎是全部选择不会担保,而男性则需要从借款金额、朋友关系等方面来考虑,大部分男性会选择同意担保,都是因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等。

  降低损失,合理规避担保风险

  其实,碍于情面来担保是很多市民面临的问题。在生活中,能够充分考虑担保的风险性,最终做出选择当然是最好的,但是,如果碍于一些客观原因而不得不担保的时候,市民还是应该多留一个心眼,至少要考虑到,当意外情况发生时,如何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据了解,担保分为两类,分别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当还款期满后,债权人对债务人用尽一切手段,包括通过法院诉讼和执行后仍旧不能还款或不能全部还款的,才可以找担保人偿还欠款或差额;而连带责任担保则是指借款合同签订后,债权人找债务人或担保人还款都可以,没有先后顺序,可以理解为债务人和担保人是同等地位的,但是,在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需要提醒的是,担保人在确认担保时,如果没有在合同上注明自己是属于哪一种担保的,则默认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需要对所有债务,包括本金、合法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承担清偿责任。

  那么,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有期限呢?民基律师事务所吴松律师告诉记者,一般担保和连带保证责任的法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区别在于,一般担保中,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要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未向债务人主张的,则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则是在6个月内,债权人需要向债务人和担保人都主张还钱,如果6个月内,债权人只向债务人主张还款,而未向担保人主张还款,则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哪一种担保,担保人都可以在合同中注明担保种类的同时,约定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比如,借款金额为50万元,担保人可以注明自己的担保种类后约定,自己只对其中5万元、10万元或其他金额负责,也可以约定自己在还款期满后3个月、5个月等时间内承担担保责任。一旦超过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债权人未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的话,担保人就免除了担保责任。

  在这里提醒大家,担保风险太大,市民不要轻易尝试。如需担保的,一定要在合同上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担保种类,最好能够约定担保金额和期限,将风险控制在可承担的范围之内,不至于最终将自己的生活搅得一团糟。(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姓、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