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手头经济拮据,房县男子廖某竟先后将两个儿子卖给他人(本报2015年3月30日曾报道)。记者昨日获悉,房县法院近日以拐卖儿童罪对廖某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廖某现年37岁,系房县姚坪乡虎尾沟村人,与妻子育有多个子女。2001年7月上旬,廖某在河南某煤矿务工期间,手头不宽绰,竟私自将妻子刚生产的儿子,以5000元价格卖给当地村民。2008年7月,妻子杨某意外怀孕后又生下一名健康男婴。廖某一边假装安慰妻子,一边又以30000元的价格将这个儿子卖掉。

  今年4月的一天,廖某与妻子因琐事矛盾闹到派出所。吵架时,杨某说出了廖某卖了两个儿子的事,导致案发。

  法院审理认为,廖某以出卖为目的,将自己刚出生的儿子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其能够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