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咸宁市纪委将通城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黎时亮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简历
黎时亮,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湖北通城人,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通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县行政学校校长。
工作经历:
1987.10-1988.10 通城县石南镇团委副书记;
1988.10-1992.01 通城县团县委副书记;
1992.01-1993.10 通城县大坪乡副乡长(1992.10兼任大坪乡经委主任);
1993.10-1995.01 通城县大坪乡乡长;
1995.01-1997.06 通城县原企业局副局长;
1997.06-1999.10 通城县隽水镇党委副书记;
1999.10-2003.12 通城县马港镇党委书记;
2003.12-2005.07 中共崇阳县委常委;
2005.07-2006.10 中共崇阳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6.10-2010.01 中共崇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2010.01-2015.07 中共通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县行政学校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