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叶女士捡到一张身份证和银行卡,没想到,她却误将钱存入捡来的银行卡里,导致自己的钱取不出来了。近日,经过民警协调,叶女士终于取回了自己误存的2000元。

  9月13日中午,兴山县昭君派出所接到张大妈报警,称家里来了一陌生的女子闹事。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在报警人张大妈家里看到了一个带小孩的年轻女子。女子向民警解释:“我就是想拿回自己的钱,没别的意思!”

  原来,叶女士家住宜昌城区。今年9月初,她上街时捡到了一张银行卡和身份证。叶女士本想着找机会归还失主,没想到把卡放入钱包后就忘记了。9月12日,叶女士在银行存钱时,因不需要输入密码,误将2000元现金存入了捡的卡中,待叶女士发现时,卡里面的钱怎么也取不出来。叶女士拿着银行卡和身份证咨询,银行工作人员让她按着身份证上的地址找卡的主人。就这样,叶女士从宜昌赶到兴山,找到了卡的主人张大妈。

  张大妈面对这个拿着自己女儿身份证的陌生女子起了疑心,两人交涉一番后,张大妈就报了警。问清原委后,民警让张大妈电话联系女儿问是否丢失过银行卡,同时查看叶女士提供的存款回执及证件。

  很快,张大妈的女儿在电话中承认自己丢失过银行卡和身份证,因为卡上余额为零就没有去挂失,没想到被人拾取后还存入了现金。9月14日上午,叶女士发短信告诉民警,自己已在银行取出2000元存款,同时将身份证及银行卡归还原主。

  民警提醒,银行卡丢失后要及时挂失,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