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方明

  湖北省地税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方明黄冈市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职务。

  个人简历

  方明 男,汉族,1962年4月生,湖北谷城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

  1977年9月至1978年12月谷城粟谷下放知青。

  1978年12月至1982年3月铁道兵七师后勤部。

  1982年3月至1984年5月谷城县交通局。

  1984年5月至1989年1月谷城县税务局。

  1989年1月至1991年11月任谷城县税务局主任。

  1991年11月至1994年10月任谷城县北河镇政府副镇长。

  1994年10月至1995年8月任谷城县北河分局副分局长。

  1995年8月至2002年6月任谷城县税务局北河分局分局长。

  2002年6月至2002年10任谷城县地方税务局二分局分局长。

  2002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老河口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任老河口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4年3月至2004年5月枣阳地方税务局主持工作。

  2004年5月至2007年8月任枣阳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年08月至2008年9月任襄樊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仙桃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任恩施州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4年5月任黄冈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