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9月17日,市纪委在媒体公开通报市委作风建设督察组检查发现的37名党员干部上班迟到、上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不遵守工作纪律的问题。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目前,所有被通报人员均已受到处理。

  市纪委公开通报后,被通报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分别通过召开干部大会通报批评、书面检讨、诫勉谈话、经济处罚、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借用人员退回原单位等方式,对被通报人员进行处理。各单位均以此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抓早抓小,强化纪律观念和纪律意识,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市水利局在强化学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落实作息制度,实行指纹考勤登记制度、请假报告制度和追责问纪制度,开展“百日作风建设”纪律整顿行动。市交通局建立网络监控平台,与绩效工资挂钩,组建督察专班,到二级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

  市纪委指出,中央刚刚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均纳入“六大纪律”范畴,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行为,都规定了相应的党纪处分措施。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对表调校,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纠正和查处落实不力、反应不快、效率不高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