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潜江市东荆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张家淼,党支部委员、副场长张振虎,党支部委员、报账员赵季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巨额公款,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莫桑比克农场常务副场长万从新,在时任运粮湖管理区南湖办事处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