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1月10日电(连迅 吴迪)公安机关整理案卷卷宗21册,最后犯罪团伙被控罪15起22人被判决,判决书达76页。日前,随着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宣判,13年来荆门中心城区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覆灭。
晨光初露 利剑出鞘
2013年8月1日凌晨4时,寂静的荆门市圣境山南麓,60名警力排兵布阵,悄然等待指挥员一声令下。抓捕的目标,正在被团团围住的别墅内酣然大睡。这栋别墅地处山洼地,周边地形复杂,侦查员多次化装农民、情侣、户外徒步人员深入调查,熟悉地理环境。而这里居住的嫌疑人反侦查意识极强,一旦发现风吹草动,就会跟踪观察动向,直到消除疑点。
这也正是荆门市掇刀警方将行动选择在这个特殊时段的原因,既不容易打草惊蛇,又可以借着初露晨光,不至于摸黑。
“别墅内乌烟瘴气,砍刀、弯镰、弓弩在客厅、卧室、卫生间四处散落,简直就像一个‘兵器库’”,掇刀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赵丹丰清晰记得抓捕现场的情景:“每个房间都有几名年轻人,大多身上都有纹身,睡的是通铺。”
兵贵神速!别墅内的人员刚从睡梦中惊醒便被警方控制。与此同时,城区金宁小区、锦绣江南小区的另外两组警力传来捷报。抓捕成功!3处窝点21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全部束手就擒,收缴气枪1支,弓弩1把,收缴砍刀、弯镰、鱼叉、斧头等54把,扣押作案车辆5辆,假车牌9副,对讲机10部。
唯一遗憾的是,团伙的主要头目蒋鹏、邹瑞强警惕性极强,并不参与“群居”,此后闻风而逃。
累累罪行 昭然若揭
为何打击能够如此精准?这离不开掇刀警方前期近半年的缜密侦查和线索经营。
蒋鹏、邹瑞强团伙进入警方的视线,源于2013年3月24日发生在掇刀亿达花园小区门前发生的一起持刀伤人案。掇刀警方围绕这起伤害案展开侦查时,锁定高某等嫌疑人,并查明高某等人系受邹瑞强指使作案。2013年初以来,邹瑞强与另一团伙杨某等人因琐事结怨,双方多次邀约人员相互进行报复,聚众斗殴。
进一步深挖发现,邹瑞强于2006年因故意伤害罪被东宝法院判刑一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混迹社会,与劳改释放人员蒋鹏纠合,分别网罗了一批80后、90后无业人员,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盘踞在荆门城区。为了确立“江湖地位”,他们时常与其他团伙发生殴斗。不仅如此,该团伙还充当打手,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开设游戏机赌博室、插足地下赌博。。。 为了迅速查清蒋鹏、邹瑞强团伙的成员、结构、窝点、犯罪事实,掇刀公安分局抽调20名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介入支持。2013年6月,此案被列为省公安厅督办案件。
2013年9月18日、9月24日,团伙头目蒋鹏、邹瑞强相继落网。专案组马不停蹄,辗转重庆、汕头、湛江、厦门、武汉、荆州、宜昌、沙洋等地将团伙主要骨干成员一网打尽,蒋鹏、邹瑞强团伙的种种犯罪事实随之昭然若揭。
2011年3月17日,荆门市水产路居民陈先生拒绝将自家宅地基纳入袁某工程进行统一开发,袁某威胁无效后,请蒋鹏出头。蒋鹏立即与邹瑞强带领刘某、陈某等人携带凶器,驱车赶到水产路正在施工的陈先生家的工地,直接命令工人“不准搞了”,对工地负责人姚某及其朋友钟某进行殴打,将钟某打倒在工地基础沟里,并将其比亚迪轿车掀翻,威胁不准继续施工。
2012年12月21日,掇刀区麻城镇麻城村牛某要对其承包的麻城村一组山林进行改造,而与该村一组村民鲁某、薛某、张某三家交界处的土地所有权纠纷尚未解决。为了强行施工,牛某请蒋鹏出面暴力威胁,蒋鹏安排刘某带领十余人携带刀具驱车赶到麻城镇,对村民进行驱赶、威胁。
2013年7月26日晚,罗某在荆门三三0水泥厂蒋鹏开的游戏机室内赌博输钱后,找游戏机室退钱未果,罗某于2013年7月27日指使他人将游戏机室内的游戏机砸坏。
2013年7月28日晚蒋鹏、邹瑞强从九龙谷租住的别墅带领十几名喽啰携带砍刀、弯镰前往荆门市京华大酒店,发现罗某的白色大众途观越野车停放在京华大酒店门前,将大众途观越野车砸坏。经物价鉴定,该车的损坏价值为47594元。
为了维持团伙的生存发展,蒋鹏、邹瑞强团伙多次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大肆敛财。2012年,蒋某先后在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子陵镇、沙洋县五里镇、拾桥镇、漳河新区等地大肆开设地下赌场达80余场,非法获利75万余元。2013年,邹某在荆门市水产路、葡萄园小区等地秘密开设赌博游戏机室,邀约人赌博,非法获利40余万元…………
步步攻坚 正义到来
掇刀公安分局副局长黄华军介绍,涉黑恶案件的取证工作往往十分艰难,涉及人数多、案件多,时间跨度长,涉案区域多,而且部分受害人不愿意配合民警调查。但是全体专案组民警克服重重困难和压力,经过一年多的艰苦侦查,蒋鹏、邹瑞强团伙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特征逐渐清晰。其严密的组织结构、庞大的成员队伍、约定的帮规戒约、独立的经济实力、严重的社会危害,统统被警方记录在案,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从组织特征来看。2011年以来,蒋鹏、邹瑞强分别纠集刘某、徐某、陈某、何某等10多人形成黑恶势力。由于蒋鹏、邹瑞强二人多次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与其他恶势力团伙斗狠,在行动时相互借用对方人员,两个团伙逐渐融合为一个团伙。团伙成员称蒋鹏为“蒋哥”,邹瑞强为 “大邹哥”。该团伙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其中,蒋鹏、邹瑞强为组织领导者,刘浒、郭庆等人为积极参与者,徐静、顾峰等人为一般参与者。为加强对团伙成员的管理,该组织规定成员不许用麻果,否则开除;“大哥”带“小弟”;遇到与人打架扯皮等事必须先报告,凡事必须听从蒋某、邹某的指示的规定也在成员中相互默认。
——从经济特征来看。该组织通过充当打手,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开设游戏机赌博室;插足地下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利益。并将非法所得用于购买、配置管制刀具、对讲机等作案工具,为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员发放工资。而且该组织集中食宿、进餐。 ——从行为特征来看。该组织在荆门市的东宝、掇刀城区、漳河新区、东宝区牌楼镇、掇刀区的麻城镇、沙洋县的五里铺镇等地大肆实施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损毁财物等违法犯罪,造成多人受伤。
——从社会危害来看。该组织团伙在作案过程中气焰嚣张,通过暴力打斗在社会上形成强力威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4年9月23日,备受市民关注的蒋鹏、邹瑞强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在荆门市文化体育中心开庭审理,22名犯罪嫌疑人被送上法庭被告席。
2015年10月27日,再次开庭,检方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11月6日,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一审对蒋鹏、邹瑞强等涉黑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蒋鹏、邹瑞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其团伙成员刘浒、郭庆、陈良等14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分别被判处7年2个月至2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罚金。另有6人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分别被判处6年2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