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危机四伏

  郑正楚坠楼身亡后,公众再次将目光投向地下融资——这一并不阳光,却可解燃眉之急的“非常规市场”。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数名老板表示,像郑正楚一样,眼下越来越多的企业主正在因资金链断裂而被迫接受民间贷款的“救急”,并在无法按时还款后,领略过讨债者的“讨债术”。

  市政协委员、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叶桢指出,民间融资市场危机四伏,存在如下问题。

  其一,图赚快钱,大量家庭卷入高利贷。

  民间借贷资金多来源于家庭个人,这些借款如同小溪汇集成江海一样,在特有的熟人社会中,甲可能会从众亲朋好友处以2分月息筹集一笔游资,然后以3分的月息借贷给乙,而乙再以更高的月息借贷给丙。以此类推。而处在最末端的非法担保公司则可能以10分月息(10)贷出,最高年息可达180。

  在层层借贷中,资金的最初拥有者实际上无法掌控资金的最终去向和安全。也就是说,只要钱进入这个循环,即使是你亲爹的钱,你也没办法保证安全,不出事大家都发财,一出事,整个链条马上垮掉,矛盾便如火山般爆发。

  其二,民间讨债游走在法律边缘。

  货币政策持续紧缩,融资需求却未见降温,巨大的信贷需求缺口使高利贷呈现出越来越兴旺的局面。

  数名老板接受采访时坦承,在融资难的背景下,中小企业往往是不借高利贷马上死,借了高利贷慢慢死;借高利贷找死,不借高利贷等死。

  “这过程活像是一场赌博。”大冶一名从事房产投资的老板说道,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要么走出资金困境,要么饮鸩止渴,被淘汰出局。现在看来,后一种情况较为普通。而一旦“赌局”告败,讨债人就会上门敲门。一般情况下,放高利贷的人,身边多半跟着保镖,场面跟电影里的情节特别像。也有专门的社会人员与高利贷产业相呼应——24小时贴身跟随,吃住都在一起,在必要的时候使用暴力或恐吓。

  “去年冬,我就被抓到宾馆软禁过一夜。”该名老板表示,由此引发的纠纷不胜枚举,而当事人往往敢怒不敢言。为此,不少老板纷纷选择跑路。事实上,去年至今,全市已发生数起老板跑路事件,地下融资借贷双方的关系由此也变得愈加紧张。

  其三,专门性法律规范尚付阙如。

  叶桢表示,受经济下行形势影响,2014年起,我市民间借贷纠纷突增,仅以黄石港区为例,全年共受理此类案件348件,同比新增159件,涉案标的达1.14亿元。这类案件债权人讨债心切,而债务人和财产难寻,审执难度较大。

  据精略估计,78的私营企业参与过民间借贷,引发了大量的纠纷,民间借贷案件已经成为当前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二大案件类型。

  参与民间借贷主体的多元化,也进一步导致了借贷行为关系的复杂化——“民间借贷”并非一个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概念,只是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约定俗成的一个称谓,而且目前国内外法教义学体系中也没有关于“民间借贷”的确切定义。迄今为止,有关民间借贷的专门性法律规范尚付阙如,而是散见于《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以及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会议纪要等,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这不仅不利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管工作,且易引发大量的恶性事件,更给司法实践中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带来极大的困扰。

  “民间拆借市场的形成是市场自主调节的结果,”在叶桢看来,民间借贷市场“存在即合理”,但缺乏健全的法制保障,易使借贷双方在纠纷中走向极端,有关方面应切实重视并解决这一问题,杜绝郑正楚式悲剧再度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