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市信访局副局长叶孝全,违反廉洁纪律,滥发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市总工会副调研员张传松,违规签批报销条据,设立“小金库”,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陈卫民在担任荆门技师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市卫生计生委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王官松在担任市卫生监督局局长、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决定变相发放生活补贴,违规进行公务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市一医党委副书记、院长舒春明,违规购置、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