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湖北省委同意,湖北省纪委对十堰市郧西县原县委书记胡俟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胡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亲属在录用、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投资非上市公司,与他人搞权色交易;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问题涉嫌犯罪。
胡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