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县万和镇走马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聂青松,村副主任郑顺志,村财经委员庄文博用公款送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随县柳林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高万艮,违规报销香烟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广水市蔡河镇楼坊村主任代启保,分别以本人及其亲属、其他村干部名义申报粮食补贴,套取粮补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广水市关庙镇财政所所长黄家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用于投资股票、黄金、稀有金属市场,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5、随州市曾都区东城办事处文峰塔社区十一组组长兼报账员刘山,利用职务便利将集体收入据为己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茶庵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靳义然,对社区套取、挪用国家项目补贴和救助资金、冒领国家粮补资金和社区乱收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随州高新区淅河镇桥头村支部书记黄书国对河道采砂监管不力,导致村民私自在府河桥头村段河堤上乱挖乱采河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