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郑汝可 实习生杨蕾 通讯员赵宁

  昨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上半年查办的5起典型案例。

  刘先义,男,汉族,湖北鄂州人,1955年11月出生,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12月任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2015年11月退休。

  经查,刘先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堵口、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刘先义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给予刘先义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胡超,男,汉族,湖北英山人,1956年11月出生,197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月参加工作,2011年9月任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经查,胡超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一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受贿犯罪。

  胡超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给予胡超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圣华,男,汉族,湖北天门人,1969年9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7月任黄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经查,刘圣华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受贿犯罪。

  刘圣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给予刘圣华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华应生,男,汉族,湖北通山人,1962年11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1月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经查,华应生违反政治纪律,干扰、阻碍巡视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商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违反组织纪律,在接受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有关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个人擅自决定用公款为其党校同学购买运动服装,在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与他人进行权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

  华应生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给予华应生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冯芊,男,汉族,浙江金华人,1962年10月出生,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12月任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经查,冯芊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个人违规决策下属事业单位开办企业;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冯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给予冯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