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萍 通讯员彭玲)昨从省物价部门获悉,11月1日起,我省将降低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有9项费用降为零。同时,取消5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据测算,此次降低、取消收费标准和项目,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0亿元。

  降低的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房屋登记费,住房转让手续费,白蚁防治费,领事认证费,签证服务费,公安系统部分证照,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养犬管理服务费,殡葬费,收养登记费,婚姻登记费,人事合同仲裁费,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联网维管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以住房转让手续费为例,之前收费为新房每平米2元,现在则降至每平米1.4元。

  取消的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费,房地产档案服务费,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管服务费,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服务费。以房地产档案服务收费为例,过去开具一份证明收费100元。

  省物价部门介绍,这是在去年一次性取消和暂停4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的基础上,我省对各类涉企收费开展的新一轮清理规范。

  附︓费用降为零的九个项目

  项目 原费用

  1。房屋登记费 住房80元/件,非住房550元/件

  2。领事认证费 100元/份

  3。签证服务费 210元/证、加急30元/证

  4。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费 100元/辆·次

  5。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70元/辆·次

  6。婚姻登记费 精装9元/对;简装2元/对

  7。收养登记费 申请手续费20元/件、收养证工本费10元/证

  8。人事合同仲裁费 50元/件

  9。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 占利用公路敷设缆线25—100元/m2;超限运输补偿费0.8元/吨公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