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0月6日专电(记者梁建强)国庆假期期间,湖北省纪委“廉洁过节、一寸不让”专栏对近期湖北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期通报。其中,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一名干部因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被处分。

  通报显示,根据相关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查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办公室主任王晓军存在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8月29至30日,王晓军利用周末时间带领办公室6名干警赴宜昌、荆门等地旅游,之后签批同意以接收专案资料费名义,将此次旅游的部分费用在单位财务账予以报销。

  近期,王晓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在通报中强调,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原标题:湖北检察机关一干部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