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荆门一粮库为每吨11元好处虚开发票3000万元

  中新网荆门11月18日电(张凡叶董佩佩钟欣)11月18日,记者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获悉,该大队民警在侦办荆门某国家粮库工作人员许某、陶某、詹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经过深入侦办,又破获两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

  今年4月,民警侦破许某、陶某、詹某等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新网以《湖北破获粮库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2600万元》为题作过报道)后,继续加大侦办力度,结果发现陶某、詹某等人与广西桂林某米业公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

  随后,民警先后4次远赴广西进行侦查。经查,民警发现,粮库与广西桂林某米业公司虽然签订采购合同,但资金交易流水记录却与粮贩王某有关。5月,民警在沙洋将王某(男,60岁,沙洋人)抓获。专班民警乘胜追击,8月26日,在广西将米业公司总经理伍某(女,51岁,广西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王某与伍某交代了整个犯罪事实。

  原来,2013年6月下旬,伍某与有生意往来的王某商议,由王某作为中间人,找一家企业给她的米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王某便找到粮库詹某,詹某要求伍某公司与粮库签订虚假稻谷采购合同,粮库按合同签订销稻谷的重量以每吨11元的价格收取开票费,再按双方签订合同的金额向伍某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方谈妥后,粮库便与伍某公司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473万元的虚假稻谷销售合同。

  为制造米业公司支付过货款的假象,粮库财务科陶某与王某分别于2013年6至7月之间多次以循环转账的方式在粮库的银行账户上走了1473万元的资金交易流水(其中粮库按每吨11元的价格扣除了58300元的开票好处费),剩余的资金均全部转回到了王某的账户中。随后,陶某在业务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粮库为开票方向伍某公司先后开具了价税合计共计1473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份,其中税款金额为1694601.71元。后王某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快递的方式寄给了伍某。

  专班民警通过进一步深挖发现,2013年8月初,詹某、陶某还通过同样的方式为伍某公司开具了价税合计共计1500万元(其中粮库按每吨11元的价格扣除了66000元开票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其中税款金额为1725663.75元。

  目前,伍某、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