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石材工业园环保问题

  随县石材产业园超界超量开采,未及时对已开采裸露作业面覆土和绿化,生态破坏严重;扬尘严重,园区内部分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未通过环保验收,万和镇拦污坝至今未建设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群众投诉不断。省委巡视反馈和省环委会交办后,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重视不够,该问题未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随县政府副县长王成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因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不力,导致近年来超界开采等违法问题屡有发生,随县国土资源局现任局长汪祖国、原局长祝军被诫勉谈话,副局长蒋小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吴山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张刚受到记过处分,万和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冯洪明受到警告处分;随县环保部门在督促园区及企业办理环评手续和落实环保验收工作上不及时、不到位,随县环保局局长龚华新被工作约谈;万和镇政府、吴山镇政府在督促企业开展扬尘治理方面不到位,万和镇在组织督促企业实施拦污坝建设方面不及时,万和镇政府和吴山镇政府分别作出书面检查,万和镇镇长申锐、吴山镇镇长王新分别被通报批评。

  五峰县亚泰化工有限公司环保问题

  亚泰公司未按环评要求落实“三废”防治措施,虽多次督办,但仍未得到彻底解决;企业在环保手续不完善、未办理工商登记执照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部分高污染落后产能在规定时间内未完全取缔;防护距离内居民未落实搬迁,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五峰县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覃业成被工作约谈;因对亚泰公司环保问题处置不力,五峰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中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局党组成员、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黄大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因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监督检查不认真,日常巡查工作履职不到位,县工商局副局长、时任渔洋关工商所所长杨晓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时任渔洋关镇工商所干部高照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因未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履行职责不力,县经信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张万喜被诫勉谈话。

  咸宁市咸安区

  湖北巨宁森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

  巨宁森工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污染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周边百姓的生活、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群众多年来反复投诉;2016年1月6日,因巨宁森工有限公司偷排污水导致鱼类死亡引发群体上访;咸安区环保局以罚代管,对该公司私设暗管偷排问题一直未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直到8月26日省环保厅督办后,8月31日,咸宁市公安局指定温泉公安分局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站长梅长岚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行政拘留15天。

  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咸安区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区委常委施继武被诫勉谈话;因对区内企业监管不到位,区政府党组成员、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杜新国被诫勉谈话;因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不力,处罚不到位,执法不严,咸安区环保局被通报批评,局党组书记、局长祝敏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因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不力,区水产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葛文斌,区水产局党总支成员、渔政站站长施烈峰,渔政站党支部书记熊祥华分别被诫勉谈话。

  黄石市沈家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保问题

  黄石市沈家营饮用水源地凉亭山取水口下游一级保护区内有沈家营港埠码头及多个非法码头(泊位)、驾校等,多次被省环委会要求实施搬迁,确保饮用水安全。2016年8月8日被省委督办通报后,黄石市政府积极行动,加快整改进度,目前已基本完成码头设施拆除工作。但由于前期码头关闭搬迁工作进展缓慢,久拖不决,对沈家营一级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造成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

  因前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黄石港区政府区长陈汉华被工作约谈;因前期监管处置不及时,黄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黄荆国被工作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