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晋晓慧 通讯员曹巧红)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省旅游委获悉,湖北旅游年卡签约温泉使用限次变更,使用期内每家温泉免费限泡6次。

  据省旅游委介绍,2016年11月18日之前(含18日)购买湖北旅游年卡的用户,将可继续使用年卡无限次游玩雷山温泉和山湖温泉。2016年11月18日以后购买的用户,在雷山温泉和山湖温泉各限制使用6次。

  湖北旅游年卡于今年10月18日在武汉首发,大冶雷山温泉、嘉鱼山湖温泉被纳入年卡范围。之前,购卡游客可一年无限次享受泡温泉的优惠。一个多月以来,温泉景区发现个别消费者将年卡作为“洗澡票”超常规使用,甚至出现了以年卡倒卖温泉景区门票的行为。

  “后台系统显示,来自嘉鱼的两位市民在购买年卡后,18天内来泡了12次温泉,这种现象过去从未发生。”嘉鱼山湖温泉工作人员告诉长江日报记者,“还有不少买了正价票的游客,到了嘉鱼发现了黄牛正在兜售‘低价票’和‘低价手牌’,我们已接到了不少相关投诉。”

  湖北旅游年卡方表示,更改签约温泉使用限次实属无奈:“景区反馈的大数据显示,每年6次免费泡温泉的次数,对99%的用户来说是够的,希望能保护大多数游客的合法权益。对已经购卡的消费者,我们深表歉意!”

  湖北省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各城市的实践来看,旅游年卡是一种景区、游客双赢的模式。湖北旅游年卡发行单位及合作景区有修改合约的权利,但必须按市场规则、合同约定依法依规进行,对承诺条款修改前已经销售的旅游年卡,应当继续履行原有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