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宜昌有这么一群人

  他们有家不能回

  出行、住宿、子女入学

  各方面将受到限制

  6月9日,宜昌法院启动“飓风行动”,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宜昌中院、西陵区法院、伍家岗区法院、猇亭区法院共出动80名执行干警,20台执法车,多路出击,现场“抓老赖”,督促被执行人执行判决。

  行动中,将通过“强制执行一批、集中处置一批、公布曝光一批、跟踪报道一批、拘留罚款一批、拒执判刑一批、提级指定一批、依法终结一批、核查清退一批、司法救助一批”的方式,努力减少执行积案存量、控制增量。同时,对涉党政机关的案件一律交叉指定执行,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有财产不执行、乱执行案件一律提级指定执行,对有财产而长期未结的积案一律指定异地执行,对当事人一方相同分散在不同法院的执行案件一律指定集中执行,司法拍卖一律采取网络拍卖方式进行,重大执行活动一律实行执法记录仪实时全程记录。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老赖名单

  最新名单如下

  1

  陈德鹏,男,1954年12月24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2272119541224091X,汉族,小学文化,务农。出生地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住宜昌市夷陵区雾渡河镇小庙村6组。犯故意伤害罪。

  本院于2016年9月8日作出(2016)鄂0506刑初8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经济损失38000元。至今未履行赔偿38000元义务。

  2

刘洋,男,1990年9月2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20583199009023477,汉族,住枝江市白洋镇太保村二组。刘洋,男,1990年9月2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20583199009023477,汉族,住枝江市白洋镇太保村二组。

  本院于2016年9月28日作出(2016)鄂0506民初17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洋、宜昌好印象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连带双倍返还原告购房定金10万元。至今未履行给付10万元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