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6日电 (谭文平)利川一村支书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开发商协调村集体荒山承包事宜,从中非法收受他人现金40万元。近日,利川市公安局成功侦破这起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53岁,原系利川市凉雾乡某村书记。1999年5月,时任书记的吴某将该村2组村集体荒山承包给封某,期限为50年,并签订承包合同。2013年,重庆万州人肖某到利川开发旅游,确定选址该村承包给封某的同一片荒山。为了争取承包到该片荒山,肖某便请吴某出面协调。
经过吴某努力,最终成功协调双方,由肖某给吴某转款130万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村里给封某支付70万违约金。随后,吴某仅入账20万到该村集体账户,将余下的40万所谓“协调费”据为己有。
2017年7月27日,中共利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吴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移送至利川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侦大队接此案后,组建专班,民警通过数月侦查、查证、锁定证据等,成功办理了吴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