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堰“黑老大”被判死刑

图为庭审现场图为庭审现场

  2018年12月28日,十堰中院对陈富刚等31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五项罪名,对“黑老大”陈富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初,被告人陈富刚开设麻将馆及“斗牛”赌场,招揽周边乡镇人员、同籍农民工赌博。为获取更大非法利益,利用亲戚、同族、同乡的关系,将被告人周建桥、周辉等人网罗到身边,在赌场上负责“抽水”“放哨”“放码”,并以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手段逼要赌债,引发聚众斗殴、故意杀人等犯罪。2018年3月4日,在聚众斗殴过程中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富刚等人已形成稳定的违法犯罪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该组织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开设赌场,并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