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2月5日电(连迅 李晓笛)为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湖北省公安、交通部门5日发布通告,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

  通告显示,只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高速路段,均进行了提速调整。湖北省76条高速路段,此次调整的涉及68条。以小型载客汽车限速为例,提速10公里的路段33条,提速20公里的路段33条;没有提速的路段8条,主要是因为现有限速已达法定最高限速和设计标准允许的最高速度。

  通告指出,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限定时速不足10%的,给予警告不记分;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含10%)不足20%的,给予警告并记分;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含20%)的,给予罚款并记分。

  为确保调整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湖北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按照新的限速标准,2019年12月20日前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完成全部测速设备参数调整,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完成全部标志、标线、标牌调整,并在长隧道、隧道群、长大纵坡路段据实增加“分车道限速”“按车型分道行驶”等标志。

  湖北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高速提速政策释放了“红利”,更大程度满足了群众出行需求。省公安和交管部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图为本次湖北省高速公路限速值调整表图为本次湖北省高速公路限速值调整表
图为本次湖北省高速公路限速值调整表图为本次湖北省高速公路限速值调整表